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意见


(相关资料图)

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及《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

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无锡线

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基于独立

判断立场,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一、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

  经核查,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,公司使用闲置募集

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,用于购买安全性高、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的决策

程序符合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 2 号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

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2 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
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等相关规定,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

用途的行为,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的正常运营,有利于提高闲

置资金的使用效率,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,

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。因此,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(含超募资金)

不超过人民币 3 亿元、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 6 亿元进行现金管理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周宇、周波

(本页无正文,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

字页)

      周   宇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周   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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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独立董事 线上线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