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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男子捡到了金手链之后,觉得不值钱就将其丢弃,结果需要赔偿对方近万元,这也引起了网友的围观。

据悉,何女士在街头不慎丢失自己价值万元的金手链,公共视频显示,手链被韦某捡到,但韦某称已将手链丢弃。

双方协商未果,何女士将韦某告上法院,要求韦某返还一串价值10470元的足金手链。但韦某辩称自己当时捡到的并非金链而是带有钥匙扣的链条,在确认是不值钱的东西后就扔掉了。

最后,法院审理认为,韦某拾到遗失物手链后既未及时找寻失主,亦未将遗失物送交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,而是擅自带走并丢弃,造成何女士的财产损失,酌情认定韦某承担80%的赔偿责任赔偿8376元。韦某不服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
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当返还给权利人,并承担保管义务。同时,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物品,并及时通知权利人或送交相关部门。如果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或丢失,拾得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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